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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不服2.6亿罚款诉深圳市场监管局 终审宣判:维持原判

更新时间:2018-12-30点击数:文字大小:

12月29日消息,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称,今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快播不服2.6亿罚款诉深圳市场监管局 终审宣判:维持原判

在2014年3月,腾讯公司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其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腾讯公司是涉案24部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占被许可人,其又将其中13部作品非独占许可第三方使用。根据腾讯公司提交的合同显示,该13部作品直接分销或置换的价格为8671.6万元。

快播不服2.6亿罚款诉深圳市场监管局 终审宣判:维持原判

同年6月,在无法直接查明快播公司非法获利情况和实际经营数额的情况下,市场监管局以涉案13部影视作品的市场中间价为依据计算出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快播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情节、违法行为后果等,对快播公司处以非法经营额的3倍罚款,共计2.6亿元。

快播不服2.6亿罚款诉深圳市场监管局 终审宣判:维持原判

市场监管局在作出涉案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全面履行了调查、收集证据、听证、集体讨论等程序,充分保障了快播公司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虽然市场监管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征询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意见,但因其未对快播公司的处罚结果产生影响,故可认定不构成程序违法。据此,广东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编辑:陆添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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