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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凡进必考”?新公务员法:2类公务员可不参加公开招考

更新时间:2019-02-07点击数:文字大小:

大家都知道,公务员号称“铁饭碗”,一般情况下,想要进入公务员队伍,都要参加统一的公务员选拔考试或选调生招考。久而久之,很多人都认为,公务员一定是“凡进必考”,实际上,按照最新修订的、即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有两类公务员不一定需要参加公开招考,不一定需要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

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可以简化程序或采取其他测评方式

按照新《公务员法》第33条规定,如果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录用的公务员是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既可以采取公务员招考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其他测评方式。也就是说,如果录用的公务员属于特殊职位,并不一定非得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即便是采取公开招考,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招考程序进行简化,没有必要采取普通的公务员招考那么繁琐和严格的招考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新《公务员法》第33条规定中提出的其他测评办法,也就意味着,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并不一定需要采取考试的方式进入公务员体制内。哪些职位属于是特殊职位呢?比如,涉及国安、保密等方面的职位。这种职位,因为工作性质的特点,公开招考的话,是不宜进行的,只能采取简化程序或采取其他测评方式。另外,一部分特殊的职位,比如,小语种外语高级翻译职位,专业人才本身比较少,很难形成竞争,因此也不宜采取公开招录。

聘任制公务员不一定通过公开招录流程

按照《公务员法》第100条有关规定,对于一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采取聘任制的方式。作为聘任制方式招录的公务员,不一定通过公开招考。按照《公务员法》第101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聘任制公务员,可以进行公开招考,也可以直接选聘。通过选聘方式产生的聘任制公务员,没有经过公开招考的程序,同样符合《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聘任制公务员的待遇,在一般情况下,可能高于普通的公务员。但是,聘任制公务员和普通公务员的区别就在于,聘任制公务员相当于是合同制员工,合同期满之后,身份就不再是公务员。普通的公务员,只要进入公务员体系之后,如果没有违法违纪违规,“铁饭碗”相当于是“终身制”的。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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