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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欲,勿施于人

更新时间:2018-11-27点击数:文字大小:

关于尊重 · 他们说

尊重 · 即美德

尊重别人,常常不是公德,而是私德。从心灵深处在乎别人的私德,常常比公德更重要。

——刘墉

教养要求我们展开内省,明辨自身的社会角色,在捍卫主体自由的同时,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感受。教养是所有财富中最昂贵的一种。

——朱大可

尊重 · 无分别

尊重每一个人,不论他是何等卑微与可笑。要记住活在每个人身上的是和你我相同的性灵。

——叔本华

我感觉爱是世上最重要的。研究这个世界,解释它或是鄙弃它,对于大思想家或许很重要;但我以为唯一重要的就是去爱这个世界,而不是去鄙弃它。我们不应彼此仇视,而应以爱、赞美与尊重来善待世界,善待我们自身以及一切生命。

——黑塞

尊重 · 必有回响

人者,人恒之;人者,人恒之。

——《孟子》

我们平等地相爱,因为我们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列夫·托尔斯泰

尊重 · 理解不同

尊敬任何一个独立的灵魂,虽然有些我并不认可,但我可以尽可能地去理解。

——康德

如果人们不会互相理解,那么他们怎么能学会默默地互相尊重呢?

——高尔基

尊重 · 不忘自己

自重,谁就会得到尊重

——巴尔扎克

假如你要得到别人的尊重,最重要的是你要尊重自己。

——陀思妥耶夫斯基

《最高级的修养:

己所欲,勿施于人》

(节选)作者/周国平

将心比心。

中外圣哲都教导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要我们将心比心,不把自己视为恶、痛苦、灾祸的东西强加于人。

己所不欲却施于人,损人利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种行径当然是对别人的严重侵犯。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自己视为善、快乐、幸福的东西,难道就可以强加于人了吗?要是别人并不和你一样认为它们是善、快乐、幸福,这样做岂不也是对别人的一种严重侵犯?

勿以自己所是为是,斥他人所是为非。

在实际生活中,更多的纷争的确起于强求别人接受自己的趣味、观点、立场等等。比如在思维方式上,在生活习惯上,在艺术欣赏上,在文学批评上,人们很容易以自己所是为是,斥别人所是为非。即使在一个家庭的内部,夫妇间改造对方趣味的斗争也是屡见不鲜的。

事情的这一个方面往往遭到了忽视。人们似乎认为,以己不欲施于人是明显的恶,出发点是害人,以己所欲施于人的动机却是好的,是为了助人、救人、造福于人。

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

我们应该记住,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同样不可施于人。

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文明人的起码品德,它反对的是对他人的故意伤害,主张自己活也让别人活,那么,“己所欲,勿施于人”便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进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

用尊重赢得尊重。

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人们在精神信仰领域和私生活领域都享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合理化的进程,而那些以己所欲施于人者则是这个进程中的消极因素,倘若他们被越来越多的人们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我是丝毫不会感到意外的。

图/视觉中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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