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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对线上演出和虚拟形象类演出要建立监管机制

更新时间:2020-09-19点击数:文字大小:

中国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对线上演出和虚拟形象类演出建立监管机制。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演出市场一度陷入停滞,一方面市场的全面恢复面临诸多困难,另一方面线下演出的停摆催生了线上演出的蓬勃发展,对行业管理提出新的要求。通知的印发旨在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做好对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等重点演出题材的审核把关。

  加强对重点演出类型,如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沉浸式演出、小剧场演出、旅游演艺以及在现场音乐厅LiveHouse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明确由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做好对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批指导,进一步统一审批标准。

  在规范新业态发展方面,通知明确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针对演出活动通过互联网为公众提供实时观看的特点,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建立监管规则,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同时,完善对演出场所新业态管理和虚拟形象类演出管理。在剧院等演出场所为公众提供现场文艺表演视频播放或在线观看服务的,或运用全息成像、人工智能、数字视觉设计、虚拟现实等技术展示虚拟形象进行营业性演出的,明确这两类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纳入监管视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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