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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公布

更新时间:2020-11-06点击数:文字大小: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11月4日介绍称,经过一年时间努力,在第三届进博会盛大开幕之际,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进出口银行等9部门和单位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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